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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院——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6-03-25    来源:咸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周 洵

韩长院,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渭城区底张办瓦刘村村民。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

2009年,韩长院在青南高速建设工地参与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中挖掘机司机在向后倒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边坡上的防护网,有几大块土石从坡上滚落下来。情况万分紧急。此时,韩长院正在栽树苗,而背对边坡正在施工的人群全然不知,眼看土块、石块就要砸向几名工友。他来不及呼喊,丢下手中活计,不顾一切扑上将几个工友推开。工友们得救了,而他自己却被土块、石块砸中,倒地不醒,重伤住院。2013年,韩长院在自家地里干活,听到路边有人呼救,“抓小偷、抓小偷!”他一回头,一个小伙子正慌张地骑着自行车朝这边冲了过来。韩长院拿着锄头立刻冲了上去,他横在路中,奋力与小偷搏斗,在闻讯赶来的村民的帮助下,最终将偷了自行车的小偷抓住。事后,他及时拨打了110,派出所民警赶来将小偷带走。失主感动得一个劲儿地说:“老韩,好人呀,好人呀!”

韩长院虽然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在群众人身财产遭受损失之时,挺身而出,仗义相助,敢于担当的浩然正气令人感动。他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广大群众一致称赞:韩长院好样的,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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