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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仁财——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6-03-28    来源:咸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周 洵

王仁财,男,汉族,1977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彬县纪检委干部。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

2015年5月29日晚,王仁财和家人散步,途经彬县静音山谷的鱼塘,发现一个小孩不慎落水,情况万分危急。见此情景,王仁财顾不上细想,一边猛跑向水塘,一边呼喊“快救人!”,顾不得脱衣服就纵身跳入水中。王仁财不会游泳,向落水的孩子接近每一步都很艰难,他一手抓着岸边杂草藤条,一只手迅速伸向孩子露在水面的双腿,拼尽全力把孩子整个拉出水面,紧紧抱在怀中,吃力地向岸上攀爬。闻讯赶来的孩子家长,赶紧把孩子接到手中,哭喊不止、感激不止。王仁财全身湿透,满身泥巴,水滴连连,喘着粗气说:“赶快看孩子,看看孩子好着没?怎么一直没有哭出声来?”在岸上其他群众的帮助下,孩子很快恢复过来,被紧急送往医院做善后处理,得知孩子转危为安,王仁财悄悄离去。一个鲜活的生命得救了!事后,获救儿童的家长辗转几次找到王仁财,想表示感谢,被他婉言谢绝,他平静地说:“这没有啥,当时不管谁在场,都会这样去做的!”

“好人”并不遥远,“好人”就在身边。在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之时,王仁财挺身而出,仗义相助,敢于担当的浩然正气令人感动。他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广大群众一致称赞:王仁财好样的,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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