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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彬——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6-03-30    来源:咸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周 洵

李彬彬,男,汉族,1985年2月生,大专文化,旬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运管员。2013年度旬邑县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

2014年6月1日,在县城迎宾大道上,李彬彬突然听到对面翠屏湖边的哭泣声,一位老人在湖水中拼命挣扎。他毫不犹豫,急忙脱掉衣服,一个猛子扎进湖里,飞速向落水老人游去,使尽全身力气将老人托起,游向岸边,在众人的帮助下,老人得救了。这时120、110先后赶到,他又帮助救护人员紧急将送落水老人到医院。事毕,李彬彬什么也没说,穿好衣服,就默默离开了。当同事们问起彬彬为何舍身营救老人时,他总是憨厚的笑着说:“看到老人落水的情形,我也顾不得想许多,只想到我会点游泳,就勇敢的跳下去了。”“我是一名消防老兵,心里一直装着‘勇往直前,不怕牺牲’的铮铮誓言。”“我是一个交通人,永远牢记着‘甘做基石,乐于奉献,情系万家,服务社会’的交通精神。”彬彬舍身救人的事迹在旬邑传为佳话,他是共产党员的楷模,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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