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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元博——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6-04-05    来源:咸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周 洵

亓元博,男,1964年7月出生,乾县王村镇王吕村人,乾县供电分公司王村供电所电工。从1989年起,他在家门口的水库中先后救人11次,救出了7条生命。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

2011年12月26号,水库结了厚厚的一层冰,王吕村16岁的少年马某和弟弟一起到村边的水库玩。兄弟俩就在冰面上凿冰捞鱼,不慎掉进水里。周围的孩子看到后纷纷大喊“救命呀!有人落水了!”亓元博闻讯后,急忙跑救人,结果弟弟得救了,哥哥却已沉入水底,最终没能挽回。2013年4月15日,他骑摩托车回家,在水库附近,忽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他马上停下摩托车,冲到水库边,一头扎进水里,落水妇女最终被成功救起,在确定该妇女已清醒并身体无恙后,他联系了水库的工作人员将该妇女安置到安全地方后悄然离开。事后她家人一再要感谢他,他断然谢绝!亓元博说,救人是件义不容辞的事,只要有人掉入水库,不管数九寒天或是酷暑盛夏,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下水救人。有人问他,这么多年,你救人图什么?他说:“啥都不图,图的是心安。”

一次跳水救人也许是偶然,但11次偶然连接起来,就凝聚成人生的“必然”。他始终坚持为别人着想,做善事,做平常事,不计较个人得失,而将帮助他人当做人生最大的欣慰,救人是他无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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