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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进宝——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6-04-11    来源:咸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周 洵

常进宝,男,汉族,1954.5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原陕毛一厂毛条分厂退休职工。千钧一发生死间,助人为乐积善行。在街坊和同事眼中,常进宝是个“闲不住”的热心人。咸阳市第四届见义勇为类道德模范。

2012年、2013年他连续两年挽救了3名落水儿童的生命。2012年夏天,他在沣河小王段将在坝上玩耍不慎落水的两个孩子救上岸。2013年8月,正在沣河边游泳的他,突然呼救声:“快救人,快救孩子啊!”他依然没有犹豫,以最快的速度游到溺水者跟前,一下将他托出水面,然后让他扶着自己的肩膀往岸边游去。事后他说:“就是搭把手的事儿,何必想那么多,但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1997年常师傅开车时,突然看见路上掉了一大卷布匹,价值近4000元,“那时的4000元该是多大一笔钱啊,后来他和过路的三轮车师傅一起将布匹抬上出租车,送到出租车管理处,然后想方设法联系失主。”“常师傅当过出租车司机,因为服务态度好,为人热情,对于乘客丢失的东西他都想尽办法联系失主,他开的车还被评为模范车”和常进宝共事多年的同事刘师傅,说起他的为人做事直竖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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