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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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晓峰——陕西省第四届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5-10-30    来源:咸阳文明网

  焦晓峰,男,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辉煌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他个人先后荣获省市县优秀民营企业家、创业先锋、中国诚实守信好人、中国时代楷模等称号,他所在的公司先后被评为省市县级“优秀民营企业”、市级“行业先进单位”、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陕西省第四届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

  他坚持“老老实实做人、结结实实盖楼”的原则,讲信誉,重承诺。2005年开发彬县阳光家园小区时,他向业主承诺:出现问题,立即维修。8年后,一位姓池业主说屋顶渗水,他立即派人免费维修。2008年,公司在项目建设中遇到了极大的资金压力,员工得知后,纷纷集资,与公司共度难关。困难过后,他不忘员工们对他的支持,及时兑现承诺,并补发、提高员工工资。

  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过后,无视公司建设资金异常困难的情况,他毅然将工程抗震强度提高了一个级别,增加成本100多万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他主动邀请业主现场勘查,提出意见。他的诚信品格,赢得了公司员工、同行以及社会的认可。得知他的公司出现困难,以为同行立即伸出了援手,用自己的企业贷款给帮他渡过难关。多年来,由他承建的工程质量满意率均为100%,其诚实守信的事迹先后被陕西卫视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

  焦晓峰富不忘本,积极回报社会。为了改善住户的居住环境,他无偿为住户安装天然气壁挂炉采暖,并进行楼体亮化;为帮助公司员工,他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借款50多万元;多年来,他先后捐款达140多万元,用于修路等群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事业。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