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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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艳——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6-06-17    来源:咸阳文明网

  马艳,女,汉族,1976年1月生,西北国棉二厂下岗职工。2014年,被渭城区委、区政府评为“十佳好媳妇”。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

  1999年,马艳生女儿时因大出血患了“席汉氏综合征”,伴有严重的贫血症状,整天疲乏无力,心慌气短,需要常年服药、定期输血。2003年夏天,公公腰椎病情加重,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马艳每天既要给自己煎药,又要给老人煎药熬汤、做饭洗衣、端屎端尿,还要定时给老人翻身按摩,推老人出去晒太阳。多年尽孝床前,虽然辛苦,但她无怨无悔,老人的房间总是被她收拾的干干净净,身上穿的衣服也都整整齐齐,寒来暑往,老人从没有患过褥疮、肺炎等。2011年10月,灾难再次降临这个多难的家庭,马艳的丈夫患了胃癌,手术后一年就去世了。老年丧子,婆婆精神受到很大刺激,致使精神失常,疯疯癫癫,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看着瘫痪在床的公公、精神失常的婆婆和年幼的孩子,马艳几次默默地落下泪水。但她没有放弃“无论如何,这个家不能散!就是再苦再累也要把这个残缺的家庭撑起来。”婆婆患病后,脾气变得越来越难琢磨,经常无缘无故地发火,打砸东西。她就耐心劝导,陪她说话,逗她开心,给她买好吃的,处处包容仍让。每次吃饭,她都先把最好吃的饭菜送到公公和婆婆床前,照顾两位老人吃完后,她再和孩子坐下来吃饭。有人给她说:女子,你现在还年轻,完全可以离开这个家,只要离开这个家你的苦日子就到头了。每当听到这些话,她总是摇摇头。她知道:“这个家不能没有她!”

  疾风知劲草,患难见真情,苦难之中有大爱。当命运的风雨来袭时,马艳没有退缩,她毅然扛起生活的重担,用爱心撑起一片艳阳天。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