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水耀,女,1962年5月出生,彬县太峪镇沟渠头村三组村民。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
或许是受到从医的丈夫济世救人、与人为善的优良品质的影响,田水耀勤劳善良、待人和气。1998年,丈夫的二妈去世,剩下二爸一个人既要操心地里的农活,又要照顾痴傻的儿子。看到二爸的艰辛,田水耀主动挑起了照顾二爸和堂弟的重担。2000年,丈夫的二爸突发脑溢血,落下了下肢瘫痪的后遗症。从此,田水耀彻底挑起了这一家人的重担,既当女儿又做母亲,做饭、送饭、喂饭,洗衣、拆洗被褥,悉心照顾着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子。她的坚持,赢得了村民的交口称赞。
2003年,丈夫的二爸因病去世,田水耀同丈夫一起料理完二爸的后事,又独自承担起了照顾堂弟的责任。堂弟不仅痴傻,还患有前列腺炎,小便常常失禁。作为弟媳,田水耀像母亲一样悉心呵护着这个特殊的成年“孩子”。面对散发着难闻气味的脏衣,她从不嫌弃,总是及时给堂弟换洗干净。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七年。在十七年的时间里,田水耀没有一句怨言,默默做着她认为的“该做的事情”。
2008年,田水耀和丈夫张罗着为堂弟在新村盖起了3间瓦房,让堂弟有了属于自己的新房。凭借一颗朴素的爱心,田水耀让一名残疾的“孤儿”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