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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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香微——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6-07-12    来源:咸阳文明网

  张香微,女,汉族,1972年12月生,渭城区风轮小学教师。2014年渭城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好媳妇”称号。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

  1998年7月,经人介绍,张香微与刘礼结婚。当时,她在农村一个中学教书,丈夫眼有残疾、婆婆体弱多病,家庭条件很差,且两地分居,亲朋好友都劝她“另找一个算了”。但是,看着病床上的婆婆,默默不语的丈夫,她选择了“不离不弃”。从此,她的生活成了“两点一线”,16个春秋,5800多个日日夜夜,她无怨无悔,毅然决然,从来没有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上班,忙学校工作,精心育人;下班,急匆匆往家赶,料理家务,照顾婆婆、照料丈夫。她十几年来如一日,精心照顾和伺候婆婆,给婆婆做饭、梳理头发、洗衣、洗澡、倒便盆等等。婆婆两次身体不适,她都在第一时间背着老人到医院救治。在事业上,她也有自己的追求,不但业务精湛,认真负责,而且还非常注重学习和借鉴别人的长处。她撰写的论文《别样的课堂三部曲》先后获得省级、国家级优秀论文一等奖;《我的高效课堂》先后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2010年,在渭城区教师能力测试中以满分的成绩位居全区第一名。

  “既然老公是我的家人,那婆婆就是我的亲妈。既然是亲妈,就要让老人安度晚年!”张香微简单、朴实的一句话,展示出她善良贤惠的美德,道出了中华忠孝文化的真谛。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