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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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强——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6-07-14    来源:咸阳文明网

  李永强,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兴平市丰仪镇郭公村。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

  李永强从小家境贫寒,幼年时,父亲病故,留下他和母亲李妙英两人相依为命。2005年,一次腹腔内的病变及脑瘫等手术后,母亲开始变得生活不能自理,且每日还得靠药物维持治疗。2005年年底,在征得江苏吴江打工企业同意后,李永强背着母亲,前往江苏打工。10年打工路上,母亲和他在南方企业同吃同住,照顾母亲无微不至。在打工日子里,每天下班及周末,李永强都会骑三轮车载着母亲,前往附近的菜市场、公园、湖畔,让她散心、养病。不仅如此,疲惫了一整天后,每天晚上为母亲洗脚擦身、按摩、端水送药,更成为他这10年来雷打不动的睡前作业。2015年,担心年岁已大的母亲思乡心切,李永强毅然再次背起母亲,从江苏返回兴平老家。

  “百善孝为先。”李永强的事迹被咸阳日报、咸阳文明网、陕西文明网等省市媒体争相报道之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他是工友眼中的“好搭档”,也是母亲眼里的“好儿子”,更是乡亲们眼里的“大孝子”。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