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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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日恒、魏娟芳——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6-08-04    来源:咸阳文明网

  张日恒,男,汉族,1965年2月生,妻子魏娟芳,汉族,1973年2月生,彬县新民镇水峪村村民。咸阳市第四届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

  张日恒、魏娟芳夫妻用自己的善良和淳朴,三十年如一日,与贫困斗争,与磨难抗衡,让无儿无女的二叔安享晚年,将孤苦无依的侄女送进大学,让精神时好时坏的三弟得到精心照顾,也将自己的一双儿女抚养成人。张日恒12岁时,父亲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一人照顾着他们三个兄弟,日子非常艰苦。二叔时不时地照顾张日恒一家。成家后的张日恒没有忘记叔父当年的帮扶之恩,主动将无儿无女的叔父接到家中悉心照料。妻子魏娟芳将叔父当做自己的公公一样悉心奉养,端饭递水,热炕洗衣,将叔父照顾得妥妥帖帖。2001年,张日恒的二弟因病去世,张日恒夫妻两人又主动将二弟抱养的不满三岁的小女儿张亚婷接到家中,当亲生女儿一样抚养。张日恒的三弟患有精神病,常年需要照顾,在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夫妻二人也依然担负起监护的责任。

  家和万事兴!走进张日恒的家,你不仅不会感受到贫困的阴霾,反而会被一份难得的坚守所感动。张日恒夫妇用30余载的坚守和付出,自己的淳朴和善良,演绎了一幕人间真情,谱写了一曲百善孝为先的动人乐章。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