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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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安——咸阳市第四届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6-08-12    来源:咸阳文明网

  王永安,男,汉族,1966年6月生,泾阳县永安医院董事长,陕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咸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咸阳市劳动模范。咸阳市第四届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

  王永安从开小诊所到创办泾阳永安医院,倡导“以患者为本”的医院文化,坚持对患者“皆如至亲之想”的服务理念,在全省率先实行“先住院,后结算,不缴押金不催款”的诚信服务模式,诚信管理、诚信服务。近三年来,医院急诊162394人次,完成各类手术4427例,为患者节省医疗费用100余万元。此外,王永安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热心公益。去年7月,王永安得知肾癌患者王馨乐无钱医治后,当即决定让其免费治疗,并带头组织全院为王馨乐捐款三万多元。自2000年至今,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178人、260余万元;2012年10月,为驻地金柳村600余户赠送医疗卡45万元;2015年4月,在省慈善协会主办的“大爱在三秦”活动中,王永安现场捐助300万元。2012年10月,为驻地金柳村600余户赠送医疗卡45万元。

  多年来,王永安始终把诚信医疗和慈善公益当作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他说:“被人需要,为人服务,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情!”。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