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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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树民——咸阳市第四届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6-08-18    来源:咸阳文明网

  任树民,男,汉族,1942年3月生,永寿县监军镇新勤村人,2015年被评为永寿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咸阳市第四届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

  2013年正月初九上午,任树民出门给老伴买药,路上发现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是成扎成捆的现金。他心想,肯定是谁不小心将钱遗失了,也许是娃娃上学报名的钱,或者是看病的救命钱、或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正月的北方,寒气阵阵,七十多岁的任树民在原地静静等待失主,但没有等到失主。联想到失主焦躁的心情,他决定马上把钱交到派出所。大儿子得知消息后,十分赞成老父亲的决定,当即骑车带着老父亲赶到县城关派出所。经民警现场清点,袋内共有现金1万多元。在警方多方查找下,终于联系到了失主艾乃斯?麦麦提敏。面对两个月的血汗钱,能如此快速、分文未少的归还,艾乃斯·麦麦提敏兄弟两人及妻子对任树民感激不尽,不住地说道:“谢谢、谢谢!”

  面对从天而降、弯腰既得的钱财,很少有人能不为之动容。然而,诱惑面前,任树民老人却表现出了一个西部庄稼汉的道德操守和崇高精神境界,勤劳善良,诚信朴实,拾金不昧,急人所急,最终物归原主,一个看似平凡的举动,其中却蕴含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道德光辉。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