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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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莲——咸阳市第一届“感动咸阳”孝老爱亲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8-09-30    来源:咸阳文明网

  张新莲,女,汉族,1932年6月出生,渭城区渭阳办碱滩村农民。18年间,她用柔弱的双手,先后抚养了15名不同程度残疾的弃婴。他们当中,有7人被好心人先后领走,有4人因先天疾病久治不愈而离开人世。

  三十多年前,张新莲的儿媳因生产过程中大出血而抛下一家老小不幸离去,这对本就不富裕的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儿子天生本分老实,抚养孙子的任务落在了老人的身上,同时这个家也需要她来扛,在含辛茹苦抚养孙子的过程中,张新莲深刻而且切实地感受到了没有妈妈的孩子是多么的可怜、孤独、被人瞧不起,缺失家庭温暖的孩子,在人生的道路上极容易走弯路,甚至走上不归路。

  1990年的三伏天,张新莲到地里去干活,路过一个有些塌陷下去的暮坑时,看见了一个婴儿躺在那里,像个男孩,只有三四个月大,眼睛一大一小。身边的纸条上写着:“好心人如果养不活,就帮忙安葬。”把这个孩子抱回家养了八年,没娘的孩子就像是路边野草任凭风吹雨打,她要给他们加倍的呵护和爱。

  随着不断的收养弃儿,她的经济负担也重了起来,尤其是大多数婴儿都经常生病,需要钱来治疗,但勤劳的她从来没有泄气,开荒地、捡破烂等都是她挣钱的办法。

  张新莲扭不过自己那颗善良的心,每当看到垃圾堆上包裹着弃婴,她就有一种坚强的想法:一定要让这些可怜的孩子感受到家的温暖,让他们活下去,有我一口吃的就有孩子们吃的!

  如果说张新莲最初收养弃婴是出于同情,那么后来收养十几个孩子,就已经升华为博大深沉的爱了。收养和呵护这些可怜的孩子,已成为她人生中一份神圣的、瑰丽的事业。在张新莲身上,我们看到了一颗金子般的心,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怀。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