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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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艳——咸阳市第一届“感动咸阳”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8-09-30    来源:咸阳文明网

  马红艳,女,泾阳县政协委员,小金花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马红艳坚持以德立业,以诚取誉,以信待人,乐善好施,倡导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自觉照章纳税。十几年来,无论资金多么紧张,甚至借债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按时缴纳国家税金,企业多次被评为“纳税先进单位”,成为泾阳县餐饮业纳税大户。

  马红艳十分重视诚信守信。她加强管理,以整洁优雅的环境,质优价廉的饭菜,热情周到的服务,诚实善良的品德赢得了顾客的信任,客人在酒店遗失的衣物,手机,提包都能够被妥善保管并找回。有一次,一外地顾客在酒店丢失了一枚铂金戒指,半年后再次来用餐收到归还的戒指时,她激动地拉住马红艳的手夸她诚实可信,管理有方。2007年,社会物价增长较快,她响应政府号召,坚持不涨价,亏本经营,迫使其他涨价了的饭店又重新下调了菜价,有效地抑制了涨价风潮,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她关心爱护员工,把他们当兄弟姐妹,视他们为企业的主人,从不拖欠员工工资,对员工的承诺,都能及时兑现,员工亲切地叫她“姐姐”。常言道同行是冤家。马红艳却把同行当朋友,她主动和同行探讨管理办法,交流经营体会,帮助培训员工,在同行中享有很高的威信,花园酒店(招商企业)老板特别聘任她当酒店餐饮部顾问。马红艳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出资为村上修路,为村上安装200千瓦变压器,企业用工优先安置下岗工人,多次给慈善协会捐款,5·12四川大地震后,小金花是第一个组织员工向灾区捐款献爱心的单位。更难能可贵的是05年至今,她收养了一对无家可归的小姐弟,供他们吃饭,穿衣,治病,上学,被中央电视台,省、市、县电视台,报纸等宣传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