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新风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典型 > 文明新风 > 正文
咸阳市区禁放烟花爆竹提倡市民文明过节
发表时间:2018-02-09    来源:咸阳文明网

  2月7日,记者从咸阳市铁腕治霾办了解到,根据咸阳市的实际情况,今年还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市区禁放区范围和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与往年相同。

  据市铁腕治霾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市区朝阳四路以西,西宝高速旧线以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文林路至望贤路以南区域仍是禁放区,并且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咸阳市公安局继续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禁放区域内不审批任何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从严查处;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公安机关还将联合安监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安监局还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销售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对安全知识培训不合格人员禁止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市铁腕治霾办提倡市民,文明过节,春节期间不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33210796(市安监局)或110。(咸阳日报 记者 宋超)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