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好人

当前位置:咸阳文明网首页 > 典型 > 咸阳好人 > 正文
李明选——孝老爱亲好人(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7-02-21    来源:咸阳文明网

  

  李明选,男,汉族,1957年9月生,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金泰怡园小区居民。2017年1月入选孝老爱亲类咸阳好人。

  李明选3岁时,被秦都区的杨秀兰收养。一转眼,50多年过去了,如今李明选已经59岁,养母杨秀兰也已96岁高龄。几年前,经人介绍,李明选与贤惠善良的王丽重新组合了家庭,当时,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孩子,李明选还带着年迈的母亲,新的家庭虽是四世同堂,但三代人没有血缘关系。他对再婚妻子王丽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孝敬自己的母亲杨秀兰!”他的孝心感动了妻子王丽。结婚后,夫妻俩共同照顾年迈的母亲杨秀兰,四代人相处和睦,家庭幸福,其乐融融。母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长期卧床,夫妻俩就轮流为老人按摩腿脚,活动筋骨,及时为老人更换干净的衣服、被单,一日三餐尽可能按照老人的口味安排,有时还变换饭菜花样,为老人补充营养。在李明选和爱人精心的护理下,老人的身体日益好转,基本上可以下地简单活动。为了方便母亲下地活动,夫妻俩每天都把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将家里的阳台装点成了小花园,种上了老人喜爱的花花草草。每天晚上,李明选和王 丽都先伺候老母亲用餐洗漱,陪老人看电视、聊天,看着母亲睡着了,他们才收拾就寝。每逢有人提起儿子李明选、儿媳妇王丽,杨秀兰老人总乐得合不拢嘴,一个劲说:“我有个好儿子,也有个好儿媳!”

  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多年来,李明选夫妻俩以一颗善良感恩之心回报母亲养育之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2016年,李明选、王丽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