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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敬业奉献好人(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7-10-10    来源:咸阳文明网

  张乐,男,汉族,1985年5出生,生前任泾阳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副所长。2011年,被咸阳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法制民警”;2013年,被咸阳市公安局评为“规范执法标兵”;2015年,被咸阳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2017年9月入选敬业奉献类咸阳好人。

  2009年,张乐大学毕业后,通过招考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入职八年来,他敬业实干,业务精湛,在同事和群众中享有很高声誉,累计审核查办各类行政案件3200余起、刑事案件1600余起,无一差错。结合工作实际,他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方式,开通了“泾阳县公安局法制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法律资料、案例警示等五十余条,组织参与各类法制培训30余场次,足迹踏遍了全县辖区和校园的每个角落,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2017年7月10日,张乐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年仅33岁。张乐的事迹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共鸣,被网友亲切地成为“最美人民警察”。

  铁骨铮铮、青春飞扬,警徽闪闪、守望平安。张乐扎根基层,敬业奉献,文明执法,服务群众,坚守工作岗位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责任和担当。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