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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刚库——敬业奉献好人(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8-06-07    来源:咸阳市文明办

  岳刚库,男,汉族,1976年9月生,咸阳市公安交警支队陈阳大队大队长,一级警督,咸阳市政协委员。先后被评为“全省交警系统优秀民警”、“全省交警系统优秀大队长”,咸阳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交警陈阳大队被评为“全省交警系统优秀大队”、“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入选2018年3-4月份敬业奉献类咸阳好人。

  岳刚库1996年7月参加工作,从警21年来,先后在交通事故处理组、支队政治处、法制科等岗位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不论从事什么具体工作,他都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乐于奉献,带头实干苦干,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2013年9月12日凌晨,世纪大道发生一起死亡5人的重大交通事故,接到值班室电话后,他带领大队民警连夜出动,采取果断措施对事故予以处置,一方面,积极做好家属安抚工作,一方面,与保险公司协商,很快达成死亡赔偿及事故处置协议,将事故损失降到了最低,确保了事态的平稳。2017年4月份,在反复调研巡查的基础上,他组织大队精干力量,在启迪中学门前路段,建立了“循环交通疏导区”,有效解决了学校门前车辆扎堆停放造成交通拥堵的问题。在8月份召开的全省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启迪中学门前的“循环交通疏导”经验作为现场会的观摩点,受到了省上领导的高度肯定。2017年10月23日凌晨4时28分,世纪大道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名环卫工人被撞身亡,上级领导批示,要迅速破案。他牵头成立了专案组,立即组织侦破和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连续工作、逐条排查,24小时之内就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和嫌疑人,成功将其抓获,将社会影响降到了最低,受到了市支队的通报表彰。

  警徽闪闪、守护平安,铁骨铮铮、青春飞扬。岳刚库扎根基层,敬业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基层交通警察的责任和担当。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