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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文忠——见义勇为好人(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8-06-07    来源:咸阳市文明办

  闫文忠,男,汉族,1951年7月生,乾县大杨镇闫家庙村六组居民。入选2018年3-4月份见义勇为类咸阳好人。

  2017年9月13日早6时许,乾县大杨镇闫家庙村村民闫文忠出门准备送孙子上学时,发现邻居曹某娥躺在自家门口一动不动,同时,他听到家中传来呼救声。闫文忠迅速跑进曹某娥家中,看见一男子(李某洲)手持羊镐向曹某娥女儿闫某素行凶,他立即上前将闫某素挡在身后,劝说李某洲放下羊镐。李某洲对闫文忠的劝说置之不理,突然抡起羊镐向闫某素砍来,闫文忠不顾个人安危,推开身后的闫某素,扑向李某洲,奋力抢夺手中的羊镐,因年迈力弱被李某洲甩倒在地,随后被羊镐击中头部,鲜血直流。倒地后的闫文忠仍将李某洲双腿死死抱住。此时,愣在一旁的闫某素趁机上前将李某洲手中的羊镐头紧紧抓住。闻讯赶来的闫某素的父亲捡起一根木棍,将李某洲打倒在地,并与随后赶来的村民将其制服。等大家都回过神后,才发现闫文忠已倒在血泊中,便立即将其送往县中医医院救治,后因伤势过重转至咸阳215医院治疗,经全力抢救,1个月后才脱离危险出院。目前,李某洲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闫文忠作为一位朴实无华的农民,在生与死的紧要关头,置自身安危于不顾,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拼死保护他人生命安全,避免了更多人员的伤亡,其见义勇为的壮举弘扬了正气,充满了正能量。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