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好人

当前位置:咸阳文明网首页 > 典型 > 咸阳好人 > 正文
全江——敬业奉献好人(先进事迹)
发表时间:2019-03-13    来源:咸阳市委文明办

  全江,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泾阳县兴隆镇崔黄小学校长。全江同志自2003年主动放弃高薪,回到家乡泾阳县北仲山麓最艰苦的几所农村塬区学校任教,先后在山庄小学、西苗小学、太和小学、白王中心小学、崔黄小学,担任主任、校长等职务。

  2009年的春季,全江高血糖导致尾骨周围长出了三个馒头大小的脓肿,痛得站不住了,不得已在医院里做了手术,在医院里他每天给孩子们发短信、打电话指导孩子们学习,让孩子们不要耽误学习。他没等伤口愈合,就奔向教室,跪在椅子上给孩子们上课。2010年他父亲因冠心病晚12点多发病,他打电话找来了同事李耐帮忙,李耐用私家车将他父亲送往铁20局医院就诊,他把父亲托付给母亲和弟弟照顾,含着泪又和李耐回到学校给学生上课。父亲先后住院一月,他仅利用节假日陪护了不到10天。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当时简陋的办学条件,全江几乎牺牲了自己的全部假日。他在山庄小学爬上土木结构的房顶清扫青苔,油漆门窗,在西苗小学和教师一起清理校园周边杂草,布置少队部。在太和小学和教师一起为远程教育室打混凝土,用砖铺设人行道,改造警务室,把当地中学拆除的教室木料,用架子车拉着走十几里的路解板,为学校添装教室门窗。利用假期买来油漆,油漆门窗和墙裙。他还跑关系、找路子、募善款,2012年为太和小学争取到价值1万元的50套好心人捐赠的桌椅。

  在他的带领下,学校先后获得泾阳县教育局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称号。他个人也获得泾阳县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泾阳县2015年最美乡村教师,“首届马云乡村教师奖”、咸阳市最美乡村教师、泾阳县第三届“十大好人”、陕西省十五届“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王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