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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清明祭英烈”系列活动的通知

团咸联发〔2017〕4 号

发表时间:2017-03-13    来源:咸阳文明网

 
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 :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为更好地缅怀先烈、弘扬先烈精神,坚定追赶超越的强烈自信和饱满激情,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将联合组织全市广大青少年开展2017年“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5日至4月5日。

二、活动意义

在清明节前后,以“传承精神 圆梦中华”为主题,采取线上与线下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祭奠先烈活动,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重温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激发青少年对英雄的崇敬之情;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充分发挥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和共青团、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唱响铭记历史、追思英烈、崇尚英雄的主旋律。

三、活动内容

1、“青年之声·咸阳”平台留言活动。本次活动将在“青年之声·咸阳”平台上发起#咸阳清明祭英烈#推荐话题,请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和各级团组织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问答,发表对英烈的缅怀和敬仰。同时,请各县区团委在“网上共青团·青年之声”团情联播、青年态度等版块同步发表清明祭英烈感言文章,营造网上祭英烈的浓厚氛围。

2、“网页祭英烈”签名寄语活动。本次活动将依托“咸阳共青团”网站开设专题网页,开展“清明祭英烈”网络活动。请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和各级团组织发动团员青年在活动专题网页上为英烈鞠躬签名、抒写感言,并通过活动页面学习英烈事迹和革命历史,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信念。

3、“微博祭英烈”话题讨论活动。本次活动将在@咸阳共青团新浪微博平台发起#咸阳清明祭英烈#话题,请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和各级团组织通过网宣员、网评员和网络文明志愿者等宣传队伍,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讨论,在与英烈进行心灵与精神的交流中,自觉传承和弘扬先烈的崇高精神,并对话题微博积极转发、评论、点赞。

4、“微信祭英烈”献花点蜡烛活动。本次活动将制作手机版“清明祭英烈”活动页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咸阳共青团)和各类微信群联动宣传,吸引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5、线下纪念活动。本次活动要围绕“传承精神 圆梦中华”主题,积极开展祭扫烈士陵园、革命历史讲座、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和团日活动等,激发青少年爱国主义情感。4月1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将联合组织开展“咸阳市清明烈士祭扫活动”,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和各级团组织也要在同一时间同步开展县级公祭活动,大力推动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请各县市区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和各级团组织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及早谋划,精心安排,在广大青少年中进一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精心设计形式多样、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展开。

3、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要充分运用校园网、校报、黑板报、电子屏等加强宣传报道,特别是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丰富活动内容与载体,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特色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于4月10日前报团市委。

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刘 峰,联系电话:33210192;

团市委联系人:杨熠书,联系电话:33193069,邮箱:xy38181501@163.com;

市文明办联系人:李小燕,联系电话:33193610;

市教育局联系人:赵婉平,联系电话:33328102;

市民政局联系人:高 军,联系电话:38990029。

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咸阳市委

咸阳市文明办

咸阳市教育局

咸阳市民政局

2017年3月7日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