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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中举办四项活动的通知

咸文明办字〔2017〕21号

发表时间:2017-03-22    来源:咸阳文明网

 
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各县市区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有关单位:

以“百年追梦 全面小康”为主题的全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陕文明办字〔2016〕10号)正在我市广泛开展。按照全省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的安排,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在本届活动中继续举办征文比赛、讲故事比赛、演讲比赛和春苗网知识竞赛等4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者必须是参加本届读书教育活动的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参赛者必须在认真阅读本届活动读本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学校和各县市区读书活动组委会组织的主题实践活动,表现出色,由基层选拔推荐,并经市级读书活动组委会审核批准。未参加本届读书教育活动或未经各县市区组委会选拔推荐者,不能参赛。

二、征文要求

征文应是参赛者在认真阅读以“百年追梦 全面小康”为主题的活动读本的基础上,紧扣活动主题,就读本中各个论题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真实地表达出经过读书和参加活动后自己的收获、感受和提高。

文章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辅导教师应切实加以指导,要在文章后写上简明扼要的评语和推荐意见并署名。文章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表现向上向善的理想和信念。

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小学生作文不超过800字,中学生作文不超过1200字。要求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可打印)。作者在文章标题下署名,顺序为:省(区)、市、县、学校和班级、姓名;在文章末尾注明学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三、讲故事比赛和演讲比赛

讲述的内容必须紧扣“百年追梦 全面小康”读书教育活动主题。要求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对活动主题某一方面内容的理解和学生自己参加读书活动的感受,展现新时期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祖国、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讲题要鲜明,内容要连贯,语言要符合参赛选手年龄特点。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表达清晰,讲述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选手着装应整洁舒展,大方得体,少数民族同学可着民族服饰。

小学生讲故事比赛的讲述时间不能超过4分钟。中学生演讲比赛的讲述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参赛选手报到时应向竞赛组提交1份讲稿,并注明姓名、性别、校名和班级。

四、春苗网知识竞赛

本届春苗杯知识竞赛在全国组委会网站“春苗网”举办,网址www.chunmiao.cn,本网址在各读本中均有注明。

本届知识竞赛的竞答题分小学组和中学组,每组分5期出题,出题日期为: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的每月10日,答题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此期间竞答各期竞赛题均为有效。答题必须使用学生本人真实的身份。

五、时间安排

除春苗网知识竞赛为参赛者直接在网上答题并参与全国评选,获奖名单在春苗网公布表彰外,征文、演讲讲故事比赛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上报工作由各县市区组委会负责。各县市区选拔推荐征文(小学组和中学组合计,连同自制名单报送表电子版)限4篇,上报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前;讲故事比赛、演讲比赛,各县市区每项选拔推荐限1人,上报日期为2017年5月5日前。过期视为无效。

全国一等奖获得者参加7月份在北京举办的夏令营,获省级三等奖以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陕西省在西安组织的暑期夏令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爱国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要高度重视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结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的“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分层次扎实开展答题竞赛、征文、讲故事演讲比赛。各级文明校园、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将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考评指标,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各县市区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科和市教育局基教科。

市文明办联系人及电话:刘 博 33193610

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赵婉萍 33328102

电子邮箱:wmbjiaoyuke@163.com

附件:1、全市青少年“百年追梦 全面小康”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优秀征文推荐表

            2、全市青少年“百年追梦 全面小康”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讲故事演讲优秀选手推荐表

咸阳市文明办

咸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