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咸阳市“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表时间:2017-04-18    来源:咸阳市文明办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有关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充分展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咸阳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现代农业”建设摄影大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用镜头描绘环境美、农业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新风貌。

一、组织机构

主办:咸阳市文明办

            咸阳市农业局

            咸阳市住建局

            咸阳市文联

承办:咸阳市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现代农业”建设为主题,展示“环境美、农业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气象。欢迎社会各界摄影家协会会员及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

三、征稿时间

2017年4月至12月底。

四、奖项设置

大赛共设特等奖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六个,优秀奖三十个,提名奖一百个。

五、参赛办法

1、每位作者最多限投10幅作品。凡不按规定,超过投稿数量的一律以10幅为准。

2、征集的作品创作地域必须是在咸阳市各县市区范围内。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4张为一组(横片格式)。

3、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并同时提供JPGE格式电子版文件,每幅作品电子版不得小于3MB。请打包压缩发送均可,不得重复投稿。所有参赛作者,凡未在电子版照片上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和手机号码的所有作品一律视为无效作品;本次摄影艺术作品展不接收未经打包压缩发送的散片,请参赛作者审慎投稿。

4、本次摄影大赛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图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的技术处理。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出版的画册、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其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记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

8、本次摄影大赛获奖和入选作品展将在咸阳文明网、咸阳日报、咸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刊登宣传报道。部分摄影作品在咸阳日报,咸阳摄影报等杂志选登。

投稿单位:咸阳市“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咸阳市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范雨农    张熙平

电    话:13700207376    13892983668

邮    箱:xysyds2017@163.com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