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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向国旗敬礼”活动的通知

咸文明办字〔2017〕53号

发表时间:2017-09-27    来源:咸阳市文明办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

  为了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省有关部门关于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决定,在国庆节期间组织开展 “向国旗敬礼”活动。为了开展好此项活动,引导全市未成年人学习和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和树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情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

  二、活动形式

  分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展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演讲征文、歌咏演唱、讲述爱国故事、诗歌朗诵会、观看爱国电影、制作向国旗敬礼寄语手抄报等形式的活动。

  二是积极倡导家庭和社区共同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的以爱国为主题的文艺展演、座谈、讲故事、读书会等形式的活动。

  三是积极倡导学生走出去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等资源,广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升华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坚定自觉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让未成年人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受到教育。

  三、活动要求

  1、要广泛发动中小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活动,其中在校未成年人要人人参与向国旗敬礼活动。

  2、除秦都渭城两区文明办、教育局至少上报2篇向国旗敬礼活动的稿件外,其余县市必须上报1篇向国旗敬礼活动稿件,各学校和相关单位要及时将特色活动信息传市文明办,投稿邮箱:wmbjiaoyuke@163.com

  3、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我市向国旗敬礼活动的动态。

  4、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参与向国旗敬礼活动情况直接纳入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和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咸阳市文明办

咸阳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