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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咸阳好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咸文明办字〔2018〕2号

发表时间:2018-01-10    来源:咸阳市文明办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中省驻咸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人民团体:

  2018年,咸阳好人推荐评选工作要成为大力弘扬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在发动群众、扩大覆盖、深化宣传上下功夫求实效,广泛发现和宣传善行义举、身边好人,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每期推荐候选人数

  1.各县市区文明办每期最多推荐6名候选人,其中每个类别只能推荐1名。市文明办按照各县市区上报排序先后予以评审,择优选择上榜好人。

  2.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中省驻咸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人民团体每期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6大类中任选一类推荐)。

  二、明确上榜名额分配方法

  自2018年开始,“咸阳好人”每两个月评选发布一次,每期上榜人数控制在8--10人。市文明办将按照各县市区常住人口数、中国好人举荐线索数、精神文明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3项指标计算分配到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的上榜人数。按排名先后,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县市区。

  “中国好人举荐线索数”指标,每期1-2个名额,实行动态分配。以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近两个月中国好人线索举荐数据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按规定如期完成或超额完成线索举荐任务的,分配1个名额。近两个月未完成中国好人线索推荐任务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酌情减少名额,奖励给同期获好人线索推荐群星奖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

  三、严格遴选标准及评选程序

  咸阳好人的总体标准:遵纪守法,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活感人,影响力大,被身边群众广泛认可的个人或团体。分类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好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帮助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勇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 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细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6.自强励志好人:有志气、有骨气,在困难、疾病和挫折面前不认输不气馁不懈怠,依靠自身辛勤付出、顽强拼搏自主脱贫奔小康,为家庭撑起一片天空、为个人闯出一番新境遇,是困难家庭的顶梁柱,是邻里群众心目中的励志典型、感动人物。勤劳智慧有担当,创新创业成效显著,是当地产业发展、百姓致富的领头雁。

  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咸阳好人标准,按照逐级推荐、摸底考察、审查核实、广泛征求意见、熟人圈子公示的步骤,确实把事迹真实感人、示范带动性强、群众公认的好人推荐上来,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案底、群众有异议的“伪好人”蒙混过关进入咸阳好人、陕西好人、中国好人的群体。有关审查、征求意见、公示等材料要归档保存备查。

  自2018年1月起,市文明办对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后,确定当期上榜好人名单,由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配合咸阳文明网、咸阳日报、咸阳宣传网、文明咸阳微信、微博等媒体同步开展宣传和报道。

  四、提高推荐材料质量

  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推荐咸阳好人应报送以下材料:

  1.候选人确定后,填写《候选人推荐名单》(见附件1),经各县(市)区文明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报送。以“月份+县市区+候选人名单”的形式命名。

  2.每名候选人附300字以内人物及事迹简介、15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材料要求事迹真实、表述准确、条理清晰,不得超出字数要求。事迹材料主标题务求简洁,不得超过20字。排版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以“类别+姓名+事迹”的形式命名。

  3.每名候选人附免冠证件照1张,工作生活照3-5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照片要求高分辨率大图,主人公要突出,以“姓名+序号+图片说明”的形式命名。

  4.候选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以“月份+县市区+候选人信息统计表”的形式命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以上材料分两级文件夹保存,打包报送。一级文件夹为总文件夹,以“月份+县市区+推荐材料”的形式命名,文件夹中包括“月份+县市区+候选人名单”扫描件和各二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为候选人文件夹,一名候选人一个文件夹,以“类别+姓名”的形式命名,文件夹内包括“类别+姓名+事迹”文档和照片。

  各县市区或部门、单位要严把材料质量关,做到主题突出、逻辑严密、要素齐全、语言精炼、文字准确、格式规范。否则,市文明办将不予选用。

  咸阳好人榜每两个月发布一期,1-2月份推荐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延长到1月15日。以后各期评选所有材料的上报截止时间为单月1日,逾期不再补报。

  市文明办接收材料电子邮箱:gLk33210304@163.com。联系人:马宏、杜龙江;办公电话:029-33193607。

  五、办好发布仪式及现场交流活动

  2018年10月份“陕西好人”发布仪式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由兴平市具体承办。具体要求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由市文明办宣教科协调。

  自2018年开始,市上每两个月举办一期“咸阳好人”发布仪式,发布仪式由相关县市区轮流承办,安排如下:

  1-2月份“咸阳好人榜”发布仪式由秦都区承办;

  3-4月份“咸阳好人榜”发布仪式由渭城区承办;

  5-6月份“咸阳好人榜”发布仪式由乾 县承办;

  7-8月份“咸阳好人榜”发布仪式由彬 县承办;

  9-10月份 “咸阳好人榜”发布仪式由永寿县承办;

  11-12月份 “咸阳好人榜”发布仪式由旬邑县承办。

  发布仪式的具体时间以市文明办正式通知为准。

  六、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学好人赞好人做好人良好氛围

  运用全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好人故事,大力培育好人文化。

  1.做优做精“咸阳好人”、“我推荐我平身边好人”等相关栏目,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在媒体宣传方面的优势,积极配合中、省、市文明办做好上榜各级各类“好人”、《陕西好人show》、中国好人365封面人物等栏目的深度宣传工作。

  2.用好“好人365线索推荐”、善行义举榜、道德讲堂等平台,品读好人故事、践行好人精神,叫响“厚德陕西、德善咸阳”品牌。

  3.做好《咸阳好人传》、《陕西好人传》等系列图书的编撰和赠阅工作。

  4.做好发布仪式及现场交流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5.组织开展好为咸阳好人、陕西好人、中国好人候选人点赞活动。

  附件:1.咸阳好人榜候选人名单(模板)

     2.咸阳好人榜候选人信息统计表(模板)

 

  即日起,咸文明办发〔2017〕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资料格式全力做好“咸阳好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废止。

咸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