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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

咸文明办发〔2018〕11号

发表时间:2018-03-15    来源:咸阳市文明办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

  按照中省关于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安排,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以“德善咸阳 圆梦铸魂”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活动,丰富我市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咸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2018年度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童谣唱响新时代

  二、推荐标准

  1、童谣作品要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新时代新人风采,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

  2、童谣创作要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贴近未成年人生活实际,能够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诚信友善、勤思善学、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品质。

  3、创作主题要围绕描绘“中国梦”、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革开放40周年、“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优秀家风家训传承等方面进行。

  4、童谣作品要立场正确、健康向上,韵律简洁,易于传唱,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我市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注:在中、省、市获奖的往届作品不再推荐。)每篇作品字数不超过300字。

  三、活动步骤

  此次童谣征集推广活动采取网络评选和线下集中评选的形式进行。

  1、征集创作和县区初评(3月10日至3月30日)。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会同该县市区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积极发动教师、学生和喜好童谣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联合教育局、团委、妇联等部门,成立专业评审组,对征集到的童谣作品进行评审,评出本县市区优秀童谣作品一、二、三等奖;同时将一等奖作品上报市文明办教育科。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作品不超过10首,其中成人组6首,未成年人组4首。

  2、市级联评(4月2日-4月10日)。市童谣评审委员会组织复评,评出市级优秀童谣一、二、三等奖,进行通报表扬,并将集中评选的优秀童谣作品推荐上报省文明办。

  3、网络评选和传唱推广(3月10日-5月25日)。按照中省的统一安排,组织全市各界以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网民举荐的方式进行投稿,同时广泛发动学生、老师及社会各界登录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对咸阳优秀童谣作品投票、评议点赞。专题页面网址:http://dangjian.people.com.cn/GB/136058/416131/index.html。力争2018年我市能够有优秀童谣作品在全国获奖。中央文明办等主办单位将把投票评议结果作为童谣作品获奖的重要依据。线下组织学生广泛传唱全国、全省、全市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创作的优秀童谣作品。

  四、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活动。童谣征集传唱活动既是实践推进以“德善咸阳 圆梦铸魂”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活动的必要措施,也是助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征集推荐优秀童谣活动,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创作出未成年人喜爱的高质量优秀作品。

  2、认真开展推广传唱。采取广大少年儿童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在家庭、学校、社区多层次开展童谣传唱推广活动;把童谣传唱类节目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节日”活动中必选节目,常态化开展活动;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报道童谣创作传唱活动动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明确时限,规范上报。请各县市区文明办于3月30日前将推荐报告、作品纸质档和电子版统一报市文明办。推荐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各县市区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各县市区开展童谣征集传唱推广活动的信息也要在活动开展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并作为年底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李小燕 刘博

  联系电话:33193610

  邮  箱:wmbjiaoyuke@163.com

  附:优秀童谣推荐表

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

咸阳市文明办

咸阳市教育局

共青团咸阳市委

咸阳市妇联

咸阳市文联

2018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