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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协作+交流学习” 共话未成年人的明天
发表时间:2023-04-11    来源:咸阳文明网

  近日,为提升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兴平市检察院前往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白鹿晨曦”未检部门,委托灞桥区检察院开展异地协作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帮教工作,同时双方就未检工作进行了交流学习。


  据了解,2023年2月,小明(化名)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明是未成年人,具有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限为8个月。  

  在座谈会上,承办检察官向灞桥区检察院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就考察期如何协作开展监督考察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双方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等相关未检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交流探讨,各自介绍了工作经验、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通过一问一答,分享各自的心得体会和宝贵经验,不断碰撞思想、分享做法,共同为未检工作发展提供新方法、新思路。  

  会议结束后,两地检察机关现场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和《观护帮教协议》。

  通过开展异地协作监督考察,既打破了距离的限制,又形成了工作合力,将“帮教”放在未成年人学校门口,检爱接力,切实提高帮教效果,体现检察温情,促进未成年人良性回归社会。

  下一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监督考察协议,能动履职,积极作为,定期开展回访,使涉案未成年人切身感受到社会的谅解和宽容,促其真诚悔过,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的法治晴空。(咸阳视听网)

责任编辑:朱 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