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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23名教师被授予第十二批“陕西省特级教师”
发表时间:2023-09-11    来源:咸阳文明网

  8月28日,陕西省发布关于授予王梅等197名同志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的通知,在第十二批“陕西省特级教师”名单中,我市米峰等23名教师被授予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基础教育领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涌现出一大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根据《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此次省政府决定,授予王梅等197名同志“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第十二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特级教师为榜样,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立德修身、爱岗敬业,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特级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当好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景东旭

责任编辑:宋 凯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