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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加快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步伐

发布时间:2016-05-09    来源:咸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王 华

今年以来,武功县立足新常态,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整洁,加快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步伐。

武功县科学分解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充分发挥城管、住建、公安、交通、交警、水利、环保、市场监管等8个部门职能职责,加大整治力度。投资180多万元新购置机械化清扫车2辆、高压冲洗车1辆,封闭式垃圾箱15个,环卫保洁车、绿色果皮箱160多个,力促城区垃圾做到“日产、日运、日清”,无害化处理率93.7%。在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上,对通村公路、村间街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四大板块进行区域划分,实行镇、村、组三级包抓责任人体系,夯实主体责任、实行常态化保洁管理。

同时,着力推动环境卫生整治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在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政府出资、社会融资、单位和个体户集资的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在城区加强生产企业、经营门店排污、垃圾堆放的管理,依法收取垃圾代运费,与门店商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1050余份,建立了整治活动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筹措上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采取村民自筹,全县80%以上的村组实行收取垃圾清运费。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由新农办牵头,县联合督查室、创建办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考核制度,实行“日检查、周通报、月奖评”,把环境卫生整治纳入常态化目标责任制考核。集中整治阶段坚持每周一次,由“两代表一委员”、镇(社区)机关干部和群众代表共20人组成的检查组深入到全县进行环境卫生现场评议,考核打分。对整治效果好的单位奖励,对排名最差的单位处罚并发出流动“黑牌”警告;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排名滞后的单位责任人实行效能监察评估和责任追究,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武功县委宣传部 王英哲 夏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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