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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举行
发表时间:2016-02-23    来源:咸阳文明网

咸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统一广场召开

  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是传统的元宵佳节,咸阳处处红灯高挂、喜气洋洋。咸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会在统一广场拉开序幕,广场彩球飘扬,锣鼓齐鸣,秧歌热舞,人头攒动,气氛热烈!来自咸阳市各县市区的50名道德模范乘坐贴有“向道德模范致敬、向道德模范学习”的车辆抵达表彰会场,现场2000多名群众和社会各界代表夹道鼓掌欢迎。

市级领导亲切接见获奖道德模范

市级领导与获奖道德模范合影留念

  咸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自2015年11月10日启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5部门牵头,历时3个多月,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投票评选、综合评定等程序,评选出“咸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50名,其中,助人为乐模范11名,见义勇为模范11名,敬业奉献模范11名,孝老爱亲模范12名,诚实守信模范5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俊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新安,市政府副市长孙亚政,市政协副主席赵昌华,市总工会主席庞少波等市上领导,亲切接见获奖道德模范,并合影留念。市文明办主任徐国健宣读了《关于表彰咸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的决定》。

现场2000多名群众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表彰会

咸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俊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道德模范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

  马俊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道德模范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并指出,受表彰的50名道德模范身上,集中体现了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道德品质;恪尽职守、追求卓越的敬业精神;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高尚情怀;团结和睦、互助互励的优良品德;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崇高风范。他们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自觉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新时期咸阳人的精神风貌和崇高品质,是鲜活的价值观、有形的正能量。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学习宣传践行道德模范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全市掀起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践行道德模范精神的新热潮。

秧歌队和锣鼓队夹道营造的热烈气氛

秧歌队、与会领导及现场观众欢送道德模范踏上了返乡的彩车

  会后,在秧歌队和锣鼓队夹道营造的热烈气氛中,与会领导及现场观众欢送道德模范踏上了返乡的彩车,热闹的场景也为元宵佳节平添了几分喜庆。

彬县县委领导在彬县开元广场迎接获奖道德模范

淳化县县委领导在淳化县政府广场迎接获奖道德模范

秦都区、咸阳中心血站为获奖道德模范陈胜利举行欢迎仪式

武功县在高速路口迎接获奖道德模范

旬邑县在县交通局迎接获奖道德模范

礼泉县迎接获奖道德模范

  同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接力为道德模范举行欢迎仪式,大张旗鼓地奖励和表彰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唱响主旋律,打好舆论主动仗,不断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转化为内在品质和自觉追求,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提升,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高洋/文 周洵/图)

责任编辑:周 洵 高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