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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公布一批“老赖”名单
发表时间:2016-08-26    来源:咸阳文明网

为加大对“老赖”的执行力度,强化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两期对咸阳“老赖”进行集中曝光。华商报记者统计,8月24日首期公布的20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为2.9亿元,其中执行标的在百万元以下的仅有1人,涉案金额为20万;执行标的千万元以上的有8人,涉案金额最高达4000万。其余11名失信被执行人涉案金额为194.3万至687.5万元不等。值得注意的是,20名失信被执行人中有1名是“90”后,执行标的高达440万。

首期公布的10家失信被执行单位包括陕西龙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西安茗都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江林龙腾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宏业电工有限公司、陕西宏玲嘉房地产有限公司、陕西圆点混凝土有限公司、咸阳国明商贸有限公司、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据统计,10家失信被执行单位执行标的约为1.1亿元,其中执行标的最低为65万,最高为3800万。此次公布的“老赖”失信情况都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后自觉履行义务 市民可拨打电话举报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系自然人的,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子女上重点私立学校;限制炒股、买房、出境;限制车辆上高速;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并禁止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重要职务。失信被执行人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将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

咸阳市中级人员法院提醒,凡是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在曝光后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避免因采取强制措施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社会公众在与被执行人交往中保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并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可拨打33572926举报执行线索。(华商报 记者 薛望)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