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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6-04-05    来源:咸阳文明网

咸文明委发〔2016〕3号


县市区文明委,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化体育功能区党工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5〕6号)精神,充分发挥文明委统筹、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机制优势,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落细落小落实,参照《关于印发〈“厚德陕西”道德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陕文明委发〔2016〕1号)精神,为切实推进工作,唱响“厚德陕西”道德建设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古都咸阳大地落地生根,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现将《关于开展“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分工安排,积极实施“六德”工程,为建设富裕文明健康新咸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厚德陕西”道德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实施立德、尚德、遵德、载德、润德、弘德“六德”工程,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延安精神、马栏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树立“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品牌,为加快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活动,培育弘扬、深入践行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内化为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强大动力。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显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社会文明风尚基本形成,“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品牌在全国叫响,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强力推进、不断深化。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立德”工程,夯实道德基础。充分挖掘中华文明所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的时代价值,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多种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机关单位、村镇社区、企业、军营、医院和学校广泛开设“道德讲堂”,开展经典诵读、道德模范事迹巡讲等活动。组织镇、村、组整理撰写好家风、好家训,完善村规民约。建立乡贤文化队伍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传统风貌的保护和传承,留住文化根脉。经过努力,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爱党爱国、爱家乡、爱社会、爱他人、爱自然的深厚情感,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加强党风政风、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商务诚信等建设,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或考核推进办法等,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深化“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社(小)区、文明村、文明楼宇等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以“立德树人”为中心任务,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三位一体”,通过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全体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个人品德建设。

(二)实施“尚德”工程,实现道德引领。广泛开展“最美人物”评选活动,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深入挖掘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使各行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村镇、社区、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设立“善行义举榜”,宣传表彰社会各个层面涌现出的“身边好人”,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市文明办定期发布“咸阳好人”,推荐“陕西好人”、“中国好人”,积极推荐成熟典型、先进人物参评陕西省道德模范、“感动中国”道德模范评选,每两年联合命名表彰一批咸阳市道德模范;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最美咸阳人”评选活动,定期发布信息,表彰奖励先进典型;市总工会每年评选命名一批市级“劳动模范”;团市委每年评选命名一批“青年岗位能手”、“杰出青年”;市妇联每年评选命名一批“最美家庭”,使先进典型产生更大的引领示范效应。

(三)实施“遵德”工程,建设道德诚信。坚持“统起来抓、分开来做”的思路,引导和促进各县市区、市县各行业和部门协同配合,相互支撑,多层面推进,不断深化道德建设工作,推动诚信咸阳建设。建立市、县、乡(镇、办)三级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会,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和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和奖惩措施,使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引导人们诚实履行合同契约、服务宗旨和各种承诺,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建设,在旅游、餐饮、商贸流通、食品药品等领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努力形成文明、法治、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在党政机关,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党性教育,形成良好党风政风,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继续向好发展,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以建设、交通、通信、卫生、公安、税务、工商、旅游、电力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在各类企业,开展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信誉至上、践行承诺等活动,深化“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主题教育,夯实社会诚信之基,厚植社会诚信之种,营造诚信氛围、培育诚信文化。

(四)实施“载德”工程,推动道德实践。坚持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耀咸阳”系列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以社区为中心搭建社会化志愿服务平台,推进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认领社区志愿服务,逐步实行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培育咸阳特色志愿服务文化,完善市、县、乡(镇、办)志愿服务网络,健全各级志愿服务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志愿服务管理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建立有效发挥作用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组织。巩固咸阳志愿者培训学院等志愿服务阵地,开展志愿服务业务骨干培训,使全市志愿服务有序有力、规范合理、持续健康发展。

(五)实施“润德”工程,培育道德风尚。制定《咸阳市道德模范奖励助困基金实施办法》,设立“咸阳市道德模范奖励助困基金”,建立关爱和帮扶道德典型的长效机制,倡导“好人有好报、有德才有得”的价值取向。建立党委、政府走访慰问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制度。落实好人群体的社会礼遇和政治待遇,注重从道德模范群体中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财政每年拿出专项经费支持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评选表彰,重奖道德模范,强化“做好事光荣、做好人厚待”的舆论导向,使学模范、当模范,学好事、当好人成为共识。

(六)实施“弘德”工程,传承道德文化。深入挖掘我市独有的建城史、革命史和中华历史文化资源,充分阐释“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各级党校、“道德讲堂”、宣传阵地、文化场馆等要将“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内容作为宣传培训的必修课,中小学校、高等院校要列入德育课程。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讲师团每年要定期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开展基层巡演巡讲活动。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全媒体融合、全方位推进“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宣传。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作协等单位每年要定期组织作家、艺术家定点联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深入基层体验生活,围绕“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建设开展创作活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文明办要协调刊播“讲文明树新风”系列公益广告,组织征集并制作富有咸阳特色的“道德典型”、“善行义举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进一步推动道德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各级文明委会议要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文明办要及时跟进,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相关政策,并负责本辖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加强政策保障。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诚信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文明旅游、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为“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提供政策保障。要把“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财政扶持和社会募集资金等途径设立公民道德建设奖励基金和志愿服务基金会,并支持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等要把“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融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建设活动常态化。市文明办将建立工作台账,半年和年底各检查一次,成立由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退休干部参与的督导组,检查督导“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活动,检查结果汇总排名,在市文明委会上进行通报。

(四)加强考核考评。根据“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的进展情况,适时修订《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相关《测评体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市、县(区)党委,文明委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真正成为“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的排头兵。

附: “厚德陕西 德善咸阳”道德建设活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咸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周 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