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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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开展“初冬一抹红 情暖文明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02    来源:咸阳文明网
  

各市区县委文明办、市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5日是第37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年初市委文明办《关于印发2021年咸阳市“共建文明城市 共享城市文明”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咸文明办字〔2021〕8号)精神,现就“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动员全市上下深入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初冬一抹红 情暖文明城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9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贯彻中、省、市委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针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场所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组织志愿者进行体温监测、人员登记、防疫知识宣传、秩序维护、咨询引导等服务,教育鼓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

  (二)开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各单位党员志愿者走进大街小巷、走进街办社区、走进企业工厂、深入田间地头,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三)开展文明新风志愿服务活动。以文化、科技、卫生、教育、法律社会团体志愿者为骨干力量,以“大讲堂”“大舞台”“讲文明树新风”“节约粮食”“公勺公筷”系列志愿活动为载体,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开展道德讲堂、科普讲座、法律咨询、健康咨询、医疗义诊、实用技能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围绕雾霾防治、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等主题,采取街头宣讲、发放传单、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等环保知识。组织广大志愿者集中开展社区卫生大扫除、捡拾白色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五)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早、晚高峰时段组织文明单位、社会公益志愿者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主要任务是配合交警对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协助纠正。

  (六)开展文明上网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引导各机关工作人员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明辨是非、分清美丑,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转发文字优美、雅俗共赏、健康文明信息,倡导健康向上的网络、手机文化。

  (七)开展关爱互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障人士、农民工为重点,主动上门提供打扫卫生、置办生活必需品、医疗保健、维修家电等服务,做好结对帮扶。开展“情暖童心”志愿服务行动,为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提供生活照顾、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等服务,让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八)开展社会治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配合警务人员开展法制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宣传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基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组织志愿者开展社区治安巡逻活动,维护辖区稳定和谐。

  (九)开展文明形象志愿服务活动。在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建立志愿服务站点,配备必要的便民服务设备,开展微笑服务和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展现全市健康文明志愿服务形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开展志愿服务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培育典型,创新形式。咸阳日报、广播、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要广泛宣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活动成效,不断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新载体和新形式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将活动中的好形式、好载体和先进事例及时归纳和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此项工作的部署文件、活动照片报送市委文明办,联系人:南静梅,联系电话:33193607,邮箱:glk33210304@163.com

 

 中共咸阳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宋 凯舞